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我们要深入理解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涵和意义,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这就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好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具体民生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在发展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总钥匙”,民生是发展的“指南针”。民生和发展相互牵动、互为条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改革的出发点,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形成改善民生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的长效机制,推动全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取得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最终也要落脚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上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从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事务中找准改革的落脚点,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始终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比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不断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要深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教育、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强化社会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