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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16:33
作者:管理员
来源:方阵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70年的光辉历程表明,人民政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建言资政、彰显民意、汇集力量、凝聚共识等多方面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政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不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而且是被宪法所明确规定“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宪法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国人民团结战斗、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的重要法宝,与中华民族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和合”传统政治文化是一致的,对于形成稳健的宪法秩序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使命,就是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其独特优势。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的法律保障。政协制度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虽然政协不是正式的国家机关,但根据我国惯例,两会一般同时召开,许多重要事项是由人大和政协同时进行讨论的。在很多立法协商过程中,政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2014年6月,全国政协举行了首次对《安全生产法》修订的立法协商。人民政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订的政协章程,二是中共中央颁发的有关文件,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都是政策层面的。全国人大作为我国的最高立法机构,应尽快启动政治协商法的制订工作,对人民政协的法律地位、政治功能和运作方式等进行法律规范,使人民政协在法律的框架内运作。这是推动我国的功能性协商民主政治向现代意义的制度性协商民主政治转型的重要前提。

按照协商精神加强政协组织建构。宪法本身就是协商的结果。按照宪法的精神引领,可考虑建立党际协商机构、政党与人民团体协商机构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协商机构三类不同层次的政治协商机构,将人民政协完善成为专门化、专业化的政治协商机构,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随着我国多元经济的被肯定和发展,政协的“各界”有了新发展,因此,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等发展变化进行合理设置和及时调整界别。增加新阶层、新群体也要考虑群众中的弱势群体,有效提高各界别中委员的代表性,充分发挥各界别在协商中的作用。

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与程序机制。借鉴宪法的程序正义原理,改进人民政协的工作制度,在政治协商层面,要加强协商的程序建设,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避免和解决政协开展各项协商活动的随意性。在民主监督层面,要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做到民主监督与其他形式监督、民主监督的已有形式与新形式、一般监督与重点监督三个方面的结合,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在参政议政层面,要充分发挥专委会和界别的效能,使专委会和界别成为联系委员的主枢纽、沟通党政部门的主渠道、落实政协各项工作的主力军,把委员的个体优势通过专委会和界别的组织整合,转化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整体优势。此外,还要努力创新协商工作程序,搭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与政协委员和旁听群众直接对话、讨论、商议的平台,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使协商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同时要加强全国政协与地方政协的沟通交流,相互汲取各地政协的工作经验和成功探索。

推进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体现的是选举民主,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主要渠道和制度保证。但要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表达民意,就必须充分吸收协商的优势,积极运用协商的手段,开展平等的对话和协商,把表决建立在充分讨论、磋商的基础上。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主要标志的人民所拥有的选举、投票权利,始终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根本的体现,协商民主的充分发展应以选举民主的不断完善为前提。我国的国情和民主发展历程同样表明,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也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选举民主等其他民主形式,只有把各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