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心党员星级评定的通知
中心各党员:
接上级党委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根据武汉市、武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争创”活动的通知》,现就开展2020年度中心各党支部和党员“星级争创”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按照党总支、党员两大类,明确考评指导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评分。对党总支,设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业绩、基础保障”等五个评星项目及指标体系。对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设置“学习星、服务星、业绩星、道德星、廉洁星”等五个评星项目及指标体系。党总支和党员的单个评星项目满分为100分(不再另外设置加分指标),根据具体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分数,得分90分及以上即可获得该项目的“星”。
二、评定程序
1、党总支星级评定。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自查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评星项目和考评指标(见附件1),梳理各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3)。(2)党员群众测评。在中心党委领导下,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对各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就自评情况征求党员群众意见。(3)上级党组织审核。需报党委审核通过后报街工委考评。(4)街工委组织考评。街工委根据基层党组织自评得分情况、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提出考评分数和星级建议,经街工委审定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原则上,“五星级基层党组织”不超过所属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0%。(5)对“五星级党总支”,实行公开挂牌。
2、党员星级评定。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自评与党员互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星标准(见附件2)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见附件4),可邀请部分群众参加。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2)组织评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人数7人以下,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结果,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名党员得分(星)情况(见附件5),并报水果湖街工委备案。原则上,“五星级党员”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3)党员评星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以党支部为单位公开每名党员的得星情况。
中心党委委将对党总支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进行汇总,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抽查复核,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星级评定、考评得分与指导标准完成情况不相符的,取消星级评定结果,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开展星级评定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委派人指导开展2020年度党总支和党员“星级争创”活动。“星级争创”活动要在12月27日前开展完毕。
2、强化结果运用。对评定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的,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培育,总结提炼一批可学、可用的工作经验,分领域进行推广。对各考评项目得分均在60分以下的党总支,由中心党委对其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范围。对各考评项目得分均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其谈话提醒。
附件:
1、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总支星级评定标准
2、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员星级评定标准
3、湖北人力资源中心评定情况报告单
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总支星级评定标准
项 目 |
序号 |
考评指标(每个项目100分) |
分值 |
备注 |
班子建设(100分) |
1 |
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有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
40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此项不能评星:党组织书记年终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免职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
2 |
党组织书记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熟悉群众工作。每年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 |
30 |
||
3 |
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或区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培训,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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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100分) |
4 |
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深入开展。 |
40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此项不能评星:出现违规发展党员的;党员违纪违法没有及时给予处理处置的。 |
5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台账清晰,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党费收缴及时,流动党员管理到位,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有效,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 |
30 |
||
6 |
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 |
30 |
||
运行机制(100分) |
7 |
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管理层双向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双向互动机制健全,党组织书记参与决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
40 |
有以下情形的,此项不能评星:“支部主题党日”等未按要求开展、受到通报批评的。 |
8 |
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定期组织共同学习,熟悉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健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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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两学一做”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落实,有活动能力党员参与率达到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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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100分) |
10 |
“两个覆盖”工作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接尽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党员在科研攻关、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推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40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此项不能评星:近两年来,企业或社会组织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
11 |
党组织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开展,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积极向上。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周边园区、社区共驻共建,参加志愿服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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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开展,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党员和职工工作和生活实际问题妥善解决,各方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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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100分) |
13 |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范,用好返还党费、党支部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纳入管理费用,据实税前扣除。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配备1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
50 |
有以下情形的,此项不能评星:党建工作经费不能保障工作需要的。 |
14 |
打造党员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园区有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党员职工服务中心。 |
50 |
附件2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员星级评定标准
星类 |
序号 |
考评指标(每个项目100分) |
分值 |
备注 |
学习星 (100分) |
1 |
带头“讲政治、有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40 |
党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星:1、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阻扰和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2、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的;3、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关键时刻,推诿责任、退缩不前的;4、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外出6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5、因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的;6、热衷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
2 |
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各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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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带头苦练技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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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星 (100分) |
4 |
带头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在职党员“双认领”,至少认领1个“微心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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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带头认领1个“党员示范岗”,带头增促队伍活力。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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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带头化解职工矛盾,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自觉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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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星 (100分) |
7 |
带头“讲奉献、有作为”,熟练掌握1-2项岗位技能,争当“党员先锋”“岗位标兵”。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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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带头争创佳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提高企业、社会组织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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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带头大胆进行工艺、设备、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提升改进,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发展。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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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星 (100分) |
10 |
带头“讲道德、有品行”,自我要求严格,带头树立党员形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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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厉行节约、艰苦创业,杜绝以权谋私及损害企业(社会组织)利益的行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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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参加技能比武和文体娱乐等各类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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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星 (100分) |
13 |
带头“讲规矩、有纪律”,廉洁自律、公私分明、洁身自好。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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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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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带头树立党员形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职工群众反映好。 |
30 |
附件3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总支星级评定表
基层党组织(盖章): 星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序号 |
考评指标(每个项目100分) |
分值 |
得分 |
班子建设(100分) |
1 |
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有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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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组织书记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熟悉群众工作。每年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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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或区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培训,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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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100分) |
4 |
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深入开展。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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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台账清晰,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党费收缴及时,流动党员管理到位,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有效,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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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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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100分) |
7 |
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管理层双向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双向互动机制健全,党组织书记参与决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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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定期组织共同学习,熟悉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健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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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两学一做”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落实,有活动能力党员参与率达到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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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100分) |
10 |
“两个覆盖”工作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接尽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党员在科研攻关、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推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40 |
|
11 |
党组织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开展,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积极向上。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周边园区、社区共驻共建,参加志愿服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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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开展,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党员和职工工作和生活实际问题妥善解决,各方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
30 |
||
基础保障(100分) |
13 |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范,用好返还党费、党支部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纳入管理费用,据实税前扣除。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配备1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
50 |
|
14 |
打造党员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园区有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党员职工服务中心。 |
50 |
附件4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员星级评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 对象 |
每项评分 |
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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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姓名 |
学习星 (100分) |
服务星 (100分) |
业绩星 (100分) |
道德星 (100分) |
廉洁星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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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员星级评定报告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党员人数: “五星级党员”人数:
“五星级党员”名单: |
“四星级党员”名单: |
“三星级党员”名单: |
“二星级党员” 名单: |
“一星级党员” 名单: |